李大宝 发表于 2017-10-25 16:21:51

楚雄州十二届人大代表虎鑫涉嫌贪污罪,被罢免代表资格采取强制措施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十二届人大代表虎鑫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7年10月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州十二届人大代表虎鑫涉嫌贪污犯罪,2017年9月1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作出了许可州人民检察院对虎鑫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经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认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许可对州十二届人大代表虎鑫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公告时间
经2017年10月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确认:
杨明坤(病逝)、孙志超(调离本行政区域)、虎鑫(罢免)、侯新华(辞职)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补选的迟中华、彭志远、赵安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现有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7名。
(来源:楚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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