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拍苍蝇!一居民小组长伙同村党支部书记收受好处费40万元被提起公诉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志勇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8日,元谋县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原组长余志勇涉嫌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由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余志勇利用担任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长职务便利,伙同村党支部书记余桂春在协助元马镇人民政府开展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征地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费40万元,被告人余志勇侵占康家村集体款项32万余元的行为,应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桂春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28日,元谋县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余桂春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余桂春利用担任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伙同村小组长余志勇收受他人好处费40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思李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2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思李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思李伙同他人多次在元谋县城疯狂盗窃电动车,共作案14次,盗窃电动车14辆,价值31000余元。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文锡波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2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文锡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文锡波伙同他人多次在元谋县城疯狂盗窃电动车,共作案14次,盗窃电动车14辆,价值31000余元。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志勇决定逮捕
元谋县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原组长余志勇涉嫌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由元谋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18年11月2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余志勇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桂春决定逮捕
元谋县元马镇清和社区康家村居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余桂春涉嫌受贿罪,由元谋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18年11月2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余桂春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30日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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