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要求,现将《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开:
《报告书》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TidiVigC;
《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A3xyO3E0。
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