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一地通告:将启用无人机开展巡逻及交通疏导管控
姚安县公安局关于启用警用无人机在县城区范围开展常态化巡逻及交通疏导管控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厉查处打击“黑飞”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姚安县公安局决定启用警用无人机设备,对县城区范围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及交通疏导管控等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1月30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期为7天,2月6日0时起正式启用。正式启用后工作时间为:每日6:30-22:30(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二、航行区域:
县城区范围内,真高120米以下。北至姚安一中旁运动场(坐标:25.515815,101.226870)、中石化朱家村加油站(坐标:25.51934,101.244334);南至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大石丫口村(坐标:25.468620,101.252058)、栋川镇蛉丰村委会(坐标:25.469821,101.257772);西至姚安县公安局(坐标:25.496726,101.220374);东至栋川镇海埂屯小学(坐标:25.515902,101.253012);6点相连区域。
三、警务工作范围:
1、航行区域内的车站、广场、商超、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场所的常态化巡逻防控;
2、区域内街道、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抓拍、证据固定并处罚;
3、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固定;
4、道路交通、消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等违法违规飞行行为进行管制、证据固定及查处;
6、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区域管制、安保巡防;
7、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重大案(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救援、临时空域管制。
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关注配合,同时请广大无人机操作员知悉并依法依规报备飞行。
特此通告。
姚安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9日
(来源:“姚安警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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