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楚雄又有11人被法院实名曝光...
武定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1期)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武定法院现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对有财产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武定法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举报方式:武定法院执行局(0878-8835115)。
武定县人民法院
现将2026年武定县人民法院发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1期)
予以公布
1、姑培良
2、姑学军
3、张有春
4、李自凯
5、贺杰
6、羊超
7、黄正显
8、闫建杰
9、刘春杰
10、王自伟
11、颜楠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什么影响?
(一)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会被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三)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他的失信情况会被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还将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禁止旅游、度假。
7.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温馨提示:信用跟随您的一辈子,请您珍惜!
(来源:武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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