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关于“2025/2026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文明观赛暨安全管理通告3月1日
滇超联赛战火再次燃至楚雄!
查收这份文明观赛暨安全管理通告
文明助威
全程安心
让安全与热情同频共振!
↓↓↓↓↓
安全观赛提醒
为保障“2025/2026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赛事安全、有序、顺利举办,维护赛场公共秩序和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和谐的观赛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观赛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违禁物品管控规定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赛场;限制携带有可能扰乱赛场秩序或治安秩序的物品。所有入场人员必须自觉配合公安民警、安检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拒不配合安检、隐匿携带违禁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觉遵守赛场治安管理要求
观赛期间,须按指定区域就座,服从现场民警、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翻越隔离护栏、踩踏座椅、擅自进入比赛场地;严禁起哄闹事、辱骂球员、裁判及工作人员,严禁散发非法宣传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赛事正常进行,杜绝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主动践行文明观赛行为规范
广大观众应自觉维护赛场环境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罐等杂物;提倡理性观赛、文明助威,共同抵制不文明言行,展现楚雄市民良好道德风尚和文明素养。同时,请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照看好老人、儿童,避免发生人员走失、财物丢失等情况。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扰乱赛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赛事管理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观赛,安全第一。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维护赛事秩序,为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圆满举办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楚雄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6日
关于“滇超”楚雄赛区赛事活动期间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5/2026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楚雄赛区”各项赛事活动顺利举行,切实维护好公共安全,保护好公民人身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3月1日8:00-20:00;2026年3月22日8:00-20:00。
二、管控范围
以楚雄州体育馆足球场为中心,半径2公里区域划设为临时空中管制空域范围。
三、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包括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四、管控原则
(一)在临时管控期间,临时管控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商业、航拍等飞行活动,请有关从业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加强管理,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二)因医疗、气象、警务、抢险、救灾、融媒体宣传等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所属辖区楚雄市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飞行活动中需听从现场安保指挥部临时飞行指令。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活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五、处置原则
对于违反本通告或者《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楚雄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6日
快速入场指南
禁限带物品清单
一、禁止携带物品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一经发现即依法予以收缴,并对持有人依法进行处理:
1.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 仿真枪及弓弩、弹弓、匕首等管制器具;
3. 烟花爆竹、汽油、烟雾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 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 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 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进入公共场所的其他物品。
二、限制携带物品
限制携带物品有可能扰乱赛场秩序或治安秩序的物品进入足球比赛场馆。发现携带下列限带物品的,由持有人现场寄存或者作其他处理:
1. 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注射器等各类易碎物品;
2. 含酒精饮料,软硬包装饮料、水果、鸡蛋、充电宝等易投掷物品;
3. 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内容或包含侮辱性、挑衅性、攻击性内容的横幅、标语、旗帜、图画以及其他用于宣传的物品;
4. 动物;
5. 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报经承办赛区委员会同意的喇叭、鼓除外);
6. 未经审核通过,开展面积超过2米*1米的旗帜、长度超过1.5米的旗杆;
7. 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棍棒、伞等物品;
8. 球棒、球、球拍、飞碟等体育器材;
9. 任何未经授权的民用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专业摄像机(家庭使用的,小型的摄像设备除外),各类用于照相机、摄像机的三角支架、独脚架或类似支撑位;
10. 激光笔、扩音器、对讲机等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各类电子设备;
11. 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2. 硫磺、硝酸铵化肥、镁粉、铝粉、肥皂、火柴、打火机、发令纸等化工品;
13. 除婴儿车、轮椅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14. 其他可能影响赛场安全或比赛秩序的物品。
让我们携手
用最热烈的欢呼与最文明的举止
共同打造安全、精彩、难忘的主场记忆!
一起为楚雄队打call!!
(来源:威楚警讯)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