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溪风月 发表于 2026-3-6 09:01:31

关于罪犯闻啟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楚雄一地法院正在公示→

元谋县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罪犯
闻啟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罪犯闻啟波,男,1978年4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3232819780416****,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云南省元谋县人。
本院于2026年2月11日作出(2026)云2328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以闻啟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作出逮捕决定,元谋县公安局对闻啟波执行逮捕并移交元谋县看守所羁押时,元谋县看守所因闻啟波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情形,故作出《不予收押通知书》。同时,罪犯闻啟波以其身患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予以受理并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届满前提交或投寄到本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圆通街元谋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4883)。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0日
元谋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5日 

(来源:元谋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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