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溪风月 发表于 2026-3-13 09:20:36

楚雄州通报4起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

楚雄州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第二期)
美团订房难入住 致歉补偿得谅解
【案情简介】2025年3月14日,消费者李某某等8人投诉:通过美团平台预订楚雄市某酒店房间,当晚到店后被告知无法入住,原因是美团平台未推送订单信息,酒店既不办理入住也拒不退款,诉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所维权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核查,确认投诉情况属实,问题根源为美团平台与酒店系统对接故障,线上订单未及时推送,导致酒店无订单记录、未预留房间。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酒店通过美团平台为8名消费者全额退还房款,逐一给予经济补偿并公开致歉,纠纷圆满化解,消费者表示谅解。
【消费提醒】消费维权需兼顾法理与人情,调解过程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既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维护经营者正常经营秩序,坚守第三方公信力底线,用心沟通、高效协调,力争达成双方都认可的满意结果。
家具品牌不符实 退货退款两相和
【案情简介】2025年11月29日,消费者杜先生拨打12315投诉:其家人于11月26日在禄丰市金山镇某品牌家具店,花费1180元购买一张书桌,送货上门后发现货品并非门店招牌标示的品牌,而是其他杂牌。杜先生要求全额退货退款,商家却提出退货需扣除一半费用,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恳请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禄丰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解,商家称店内为综合经营模式,同时售卖多个品牌家具。工作人员向商家明晰消费者知情权相关规定,经耐心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杜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同意。
【消费提醒】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性能、品牌、用途等各类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无误,严禁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更不得实施欺诈行为,切实恪守诚信经营底线。
以旧换新电池劣 促销活动不免责
【案情简介】2025年6月,投诉人彭先生在某电池销售部参与“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用旧电池折价抵扣后,另行支付3350元购买5只天能品牌新电池。安装使用后,电池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核心续航性能不达标,彭先生要求更换原装合格电池,商家却以电池已使用、续航因人而异为由拒不处理,刻意推诿责任。
【处理过程与结果】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调取同型号电池产品说明书及行业执行标准,核实该电池实际续航里程与产品标注理论值差距悬殊,不具备产品应有的使用性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商家,促销商品同样需承担法定质量担保责任,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履行退换修义务。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0元,彭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不能免除经营者的法定商品质量责任,商家不得借促销名义降低商品质量标准、规避质量担保义务。电池续航属于核心性能指标,若实际使用效果与产品说明、正常预期存在显著差距,商家必须依法承担退换、修理等责任。消费者购买电池等耐用消费品时,要重点核查核心性能指标,对商家宣称的超长续航等卖点,可主动索要相关依据或要求现场测试,防范消费陷阱。
超市计价有偏差 致歉和解纠纷罢
【案情简介】2月14日,消费者张某某在楚雄某超市购买草鱼,商品称重标签标注单价21.80元/千克,重量1.241kg,合计26.47元;但结账时购物小票显示,草鱼单价变更为18.80元/千克,重量却变为1.408千克,总价仍为26.47元。消费者发现计价重量与称重标签不符,认为存在问题,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调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对超市生鲜售卖区的电子秤进行专业校验,未发现计量器具存在作弊或故障问题。经了解,系超市开展草鱼促销活动,单价从21.80元/千克下调至18.80元/千克,工作人员未同步规范调整称重计价逻辑,导致重量显示异常,属于工作操作失误。超市销售经理当即电话联系消费者,主动承认工作疏漏,诚恳解释原因并郑重致歉,最终获得消费者谅解。消费者自愿撤销投诉,并删除相关抖音发布内容,纠纷快速化解。
【消费提醒】经营者应当规范使用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准确无误,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因促销调价、操作失误等导致计价异常的,需及时整改并主动向消费者致歉沟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守住诚信经营底线。
(来源:“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楚雄州通报4起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