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溪风月 发表于 2026-3-24 09:54:57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关于楚雄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2025年12月21日祖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依法侦查查明我地受害人祖某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以下1个嫌疑人银行账户:
账户名:刘贵云
银行卡号:6230851009006513806
所属机构: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田支行
关于楚雄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2025年11月20日董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经依法侦查查明我地受害人董某某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以下1个嫌疑人银行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龙盛鑫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卡号: 7507601220000000081803
所属机构:内蒙古农商银行达拉特旗德胜街支行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41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该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计算返还给我地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楚雄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室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0878-3202055
楚雄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3日
(来源:“威楚警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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