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一地通告: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征集范围
凡在元谋县行政区域内,涉及以下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一)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二)生产、销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
(三)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四)在食用农产品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添加剂、兽药的;
(五)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六)在食用农产品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八)在畜禽屠宰相关环节,对畜禽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九)伪造或冒用他人品牌、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等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或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标识的;
(十)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各受理部门将严格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
元谋县公安局:110;0878-8224500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878-8225717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0878-8211779
2.来信来访地址:
元谋县公安局(元谋县元马镇源达路80号)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元谋县元马镇108国道沙地段县消防大队对面)。
特此通告。
元谋县公安局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来源:“元谋警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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