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44万余元!楚雄高某某自学炒股,直到民警上门告知被骗...
禄丰警方一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电诈案件警情通报
为切实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出现,增强群众反诈能力,禄丰警方梳理了近期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发布电诈警情通报,请大家及时关注,做好反诈预防工作。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9日)
01案例一
2026年4月18日18时许,胡某某在金山镇其家中玩手游“超自然行动”时,被公屏上自称一起做任务的陌生人诱导,下载并注册闲鱼APP。胡某某完成实名认证后,对方以账号封禁为由诱导其联系假客服,在对方引导下载觅寻APP并粘贴代码进入视频会议。期间,对方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收款码,以解封账号为由让胡某某转账39笔,共计损失人民币24084元。
02案例二
高某某在金山镇某养殖有限公司自学炒股,2026年4月初,高某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以合作炒股亏损包补、盈利抽成30%为由诱骗其合作,在对方的引导下,下载“MinMax”APP、“同花顺”APP,对方先以小额补亏获取高某某的信任。随后,对方以代买股票为由,让高某某多次向对方提供银行卡号转账,期间,对方不停通过“跃迁私募”APP发送虚假涨停盈利截图继续向高某某行骗。4月15日15时许,派出所民警找到高某某告知其被诈骗,高某某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441600元。
警方提醒
不轻信陌生来电或信息
对陌生电话、短信、微信等消息保持警惕,尤其是自称公检法、银行、电商客服等要求转账、提供个人信息或点击链接的,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
不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陌生软件
不随意点击短信、邮件、社交平台中的不明链接,不下载来源不明的APP,防止落入钓鱼网站或木马程序陷阱。
不透露个人信息
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避免信息被用于精准诈骗。
不向“安全账户”转账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要求公民转账至“安全账户”,凡涉及此类要求均为诈骗。
谨慎对待网络交友和投资理财网络
交友中,若对方以投资、创业等理由诱导转账,需高度警惕,避免陷入“杀猪盘”等诈骗;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轻信“高收益、低风险”的虚假宣传。
核实转账对象身份
转账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对对方身份,确认无误后再操作,避免因冒充领导、熟人等导致资金损失。
开启转账延迟到账功能
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时,开启转账延迟到账功能,以便在发现被骗时及时撤回转账。
及时报警
若发现疑似诈骗或已遭受损失,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图等证据,配合警方调查。
请牢记“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漏、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的原则,提高防骗意识,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来源:禄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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