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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游西荡

[楚雄民声] 楚雄市民愤怒发声:让我们边开车边看广告吗?强烈建议取缔!

发表于 2015-9-6 19:01:41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相关部门还得继续努力,绕眼花的广告好了一些,现在又让
大家学习政治,拜托我们在家里自学好了,开着车学危险!
还是继续清理干净吧!这是你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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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3:04:08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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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3:05:28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开不开盘与我们无关,影响广大驾驶员开车安全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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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13:06:19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这是明显违反广告法,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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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8 16:39:01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哈哈,广告竟然影响行车安全?么车来车往、人来人往不是更影响,干脆花花绿绿的行人也禁行得了{: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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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20:56:16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楚雄网小编补充:




近日,小编看到市城管局已经在市长信箱回复,解释说明情况并称会在火把节活动结束后督促企业立即拆除。


承诺如此脆弱,监管如此缺位,执法如此不严(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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