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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光临
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17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我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4%。
此外,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下线增长职工工资的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次公布的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引导其参照工资指导线进行平等协商,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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