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11日从中共昆明市委外宣办获悉,昆明作为云南的省会城市,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3万多年的人类生活史、2400多年的滇中文化史、1240多年的建城史,独具高原风光之美、历史文化之美、民族风情之美、都市时尚之美。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昆明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提升昆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昆明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昆明城市形象广告片”和“昆明城市宣传片”。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运用影像技术展示昆明的综合实力,体现昆明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独有的宜居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运用艺术手段,以流畅的画面和强烈的视觉效果展示焕发着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新昆明。策划提炼昆明城市形象主题,体现昆明城市个性,彰显昆明城市魅力,凸显城市核心价值。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起开始至2011年7月31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财务室(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0室)。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东风东路47号建筑商务中心A座八楼 )。详情请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昆明建设交易网:http://www.kmctn.com/。
“昆明城市形象宣传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的委托,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昆明城市形象广告片、昆明城市宣传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招标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公证。 1、招标编号:昆采公2011339127 2、招标内容:“昆明城市形象广告片、昆明城市宣传片” (1)总体要求 运用影像技术展示昆明的综合实力,体现昆明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独有的宜居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运用艺术手段,以流畅的画面和强烈的视觉效果展示焕发着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新昆明。广告片和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外文翻译与配音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具体要求 ①策划提炼昆明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口号要切合昆明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发展定位,体现昆明城市个性,彰显昆明城市魅力,凸显城市核心价值,适合城市营销推广,易为国内外受众接受。口号要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应包括中文和英文表述,要简洁规范,便于流传,具有独特的标识意义和持久生命力。 ②围绕昆明城市形象口号表达的内涵为主题,拍摄并制作昆明城市形象广告片和昆明城市宣传片。其中,《昆明城市形象广告片》总长度分别为15秒片、30秒片、60秒片共三种,主要用于国内外媒体中播出;《昆明城市宣传片》总长度为8-12分钟,主要用于昆明市对外友好交流以及参加国内外各种活动使用。 (3)投标方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②工商局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 ③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相关电视片摄制业务经营许可; ④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的技术力量和良好信誉; ⑤公司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市场运作实力; ⑥具有成功经验和案例者优先。 3、采购单位: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黄凤昆 电话:(0871)3105078,(0871)3200012 4、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50元(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7月11日起开始至2011年7月31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财务室(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0室) 7、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筑商务中心A座八楼 ) 10、开标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11、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邮编:650500 12、项目组织:陈一凡 贾劲茜 联系电话:(0871)3132166 13、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冯素娟 周薇亚 联系电话:(0871)3130833 14、监督单位: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0871)3121371 昆明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0871)3544951 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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