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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公告
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就东兴路54号及文联街9号多间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东兴路54号商铺及综合用房
东兴路54号商铺及综合用房经营管理权隶属于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位于团结路与东兴路交叉路口前端,毗邻桃园湖体育公园,周边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休闲配套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此次招租范围为一层至三层商铺及综合用房,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2300㎡。
(二)文联街7间商铺
文联街7间商铺经营管理权隶属于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文联街中段,属楚雄市老城区中心,毗邻新世纪商业广场、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市第一中学和西门古城,周边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休闲配套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此次招租范围为文联街9号(1—7号标的)商铺,总建筑面积为240.58㎡,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240.58㎡。
二、竞租标的招租年限、月起租价、增价幅度及竞租保证金
三、竞租标的现状图
(文联街1—4号标的现状图)
(文联街5—7号标的现状图)
(东兴路54号8—9号标的现状图)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8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 14:30-18:00时)。
(三)报名地点:楚雄市龙江路48号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资产运营部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方式的报名。
五、竞租时间及竞租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二)竞租地点:楚雄城投幸福里营销中心一楼营销大厅(云荫寺路与文鼎路交叉口)。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及保证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申请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然人从其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楚雄红塔村镇银行营业部;账号:3017721000276787),竞租保证金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姓名、电话及转账用途(格式为:姓名+电话+XX号商铺竞租保证金)。
(二)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8:30时,若未按规定时间将竞租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竞租,取消此次竞租资格。
七、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一)通过报名审核且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意向竞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招租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竞价或竞租成功(中选)后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由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现场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至原转入账户中。
八、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租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一)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曾经或正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人的。
九、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自然人须提供: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竞租企业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本人亲临报名的只需要提供上述要求的1、2项即可。法人申请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十、竞租方式
(一)本次竞租采用现场公开招租、多轮报价的方式竞价:
1.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采用现场报价,报价的增价幅度为2元/㎡/次或其整数倍;
2.如在报价中出现2人及以上相同报价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竞租人报价低于竞租起叫价,或报价的加价幅度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均为无效报价;
4.竞租人可同时竞租一间或多间商铺,如竞租人意向竞租多间或全部商铺的,招租人有权在不低于参考起租价的前提下优先择取。
十一、竞租标的说明
(一)标的租赁期限及协议签订:商铺的租期为3年,竞租成功(中选)后,竞租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并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房屋租金总价款的20%)。
(二)租金涨幅:年租金涨幅为次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总价的基础上递增3%。
(三)租赁标的经营业态要求:以上招租标的可从事的经营业态为:零售、服务、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配套、儿童早教等项目(如便利店、生鲜超市;银行、洗衣店、药店、美容美发;特色餐饮、聚会餐饮、甜品水吧,咖啡厅、面包坊;书店、健身中心、美容美发、茶社;通讯营业厅、药店、银行、宠物医院;儿童零售、培训机构、体验馆等)。
(四)经营项目禁止性要求:
1.承租方需合法经营,服从管理,自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按要求办理经营所需证件,不得无证经营;
2.不得从事学校周边禁止性经营项目,如网吧、电子游戏室、卡拉OK厅、歌舞厅(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汽修、娱乐室、棋牌室、酒吧;
3.不得无证照经营及销售“三无产品”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噪音过大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项目;
4.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商铺租赁要求,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不得私自转租、分租或拼租;
6.未按本公告交清第一年商铺租金及未签订《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者无权使用此租赁商铺。在竞租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将终止竞租活动;
7.本次竞租活动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8.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可对意向竞租标的的面积、结构、用途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竞租标的实际情况,确认其使用功能符合自身要求。符合条件的合格竞租人自参与竞租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之日起,视为完全认可竞租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竞租标的的租赁期限、起租价、经营业态及使用等相关要求。
十二、其他
(一)经营相关费用:竞租人为满足商铺经营需安装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由竞租人自行办理。租赁期间因商铺租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用、网络费用以及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二)装修相关规定:
1.承租人装修或改造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须符合现行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装修或改造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含水电、排烟、排污等全套图纸)必须报招租方核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需邀请招租方共同验收,相关竣工资料报招租方备案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届至,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或改造和不可拆除的添附物,将无条件、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损毁。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解释权及投诉举报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和成交公示均在楚雄网网站,楚雄网、楚雄城投、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网站下载或转载的内容均不予认可,其后果由下载或转载人自行承担。
(二)在招租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可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本次招租公告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次招租公告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人:楚雄市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倪师 13987885777
田师 13354696969
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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