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布信息
猜你喜欢
查看: 7031|回复: 0

[政企快讯] 快来报名!楚雄市鹿城西路、府后街等多间商铺公开招租,起租价是...

  [复制链接]

1943

主题

6456

帖子

4万

积分

管理员

楚雄网认证账号(认证信息:楚雄网创始人)

Rank: 12Rank: 12Rank: 12

发表于 2023-11-3 17: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640.png

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市区多间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就楚雄市鹿城西路、雁塔路、鹿城南路、府后街多间商铺及库房,共15个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鹿城西路2间商铺
商铺位于鹿城西路与龙江路交叉路口前端,毗邻楚雄西客运站,周边商业、银行、餐饮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此次招租范围为鹿城西路163号、165号临街商铺,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30.54㎡。
(二)雁塔路4间商铺
商铺位于雁塔路中段,属楚雄市学校集中区域,毗邻师院附小、楚雄市第一中学和楚雄师范学院老校区,周边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休闲配套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此次招租范围为雁塔路58号、60号、74号、76号商铺,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122.24㎡。
(三)鹿城南路8间商铺
商铺位于鹿城南路上段,毗邻师院附中,周边商业、驾校、餐饮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此次招租范围为鹿城南路8间临街商铺,由于该商铺处居民楼一层,故不能经营餐饮及高噪音业态,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233.32㎡。
(四)府后街45号库房
库房位于府后街中段(原民政局招待所院内),属楚雄市最繁华路段,毗邻沃尔玛、新天地广场,周边商业、娱乐、餐饮、购物资源丰富。整栋库房共18间房,临街商户可用于仓储使用。实际可用于租赁面积为129.22㎡。

二、竞租标的招租年限、月起租价、增价幅度及竞租保证金
640.jpg


三、竞租标的现状图
640 (1).png

(鹿城西路1—2号标的现状图)  


640 (2).png

(雁塔路3—6号标的现状图)


640 (3).png

(府后街7号标的现状图)


640 (4).png

(鹿城南路8—15号标的现状图)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3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 14:30-18:00时)。
(三)报名地点:楚雄市龙江路48号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资产运营部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方式的报名。

五、竞租时间及竞租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二)竞租地点:楚雄市灵秀小区秀苑巷秀苑花园西南侧约30米(楚雄州静态交通指挥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及保证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申请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自然人从其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楚雄红塔村镇银行营业部;账号:3017721000276787),竞租保证金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姓名、电话及转账用途(格式为:姓名+电话+XX号商铺竞租保证金)。
(二)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下午18:30时 ,若未按规定时间将竞租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无效竞租,取消此次竞租资格。

七、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一)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中选)后取得对应标的承租权的,是竞得人;竞得人不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招租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得人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至原转入账户中。     
(三)通过报名审核且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意向竞租人因未按时参加现场竞租、自愿放弃竞租资格、未竞租成功(未中选)等原因未取得标的承租权的,均是未竞得人;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由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现场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至原转入账户中。

八、竞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竞租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一)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曾经或正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人的。

九、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自然人须提供:本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竞租企业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亲临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第3项。法人、其他组织的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竞租方式
(一)本次竞租采用现场公开招租、多轮报价的方式竞价:
1.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采用现场报价,报价的增价幅度为2元/㎡/次或其整数倍;
2.如在报价中出现2人及以上相同报价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3.竞租人报价低于竞租起叫价,或报价的加价幅度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均为无效报价;
4.竞租活动的先后顺序
(1)竞租人可选择竞租一间或多间商铺,对同一路段(位置)且相连的商铺,如果有竞租人报名参加多间(整租)竞租的,则优先开展多间(整租)竞租活动;
(2)多间(整租)竞租商铺间数不一致的,则优先开展商铺间数较多的竞租活动,已经竞租成功的标的商铺不再参与后续竞租(例如:甲、乙报名标的8、9、10整租,丙、丁报名标的9、10整租,则优先开展标的8、9、10整租竞租,后开展标的9、10整租竞租,若标的8、9、10整租竞租成功,则该三间商铺均不再参与后续竞租);
(3)多间(整租)竞租商铺间数一致但标的有重合的,按照首间商铺标的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开展竞租活动,已经竞租成功的标的商铺不再参与后续竞租(例如:甲、乙报名标的8、9、10整租,丙、丁报名标的9、10、11整租,则优先开展标的8、9、10整租竞租,后开展标的9、10、11整租竞租,若标的8、9、10整租竞租成功,则该三间商铺均不再参与后续竞租);
(4)在先开展的多间(整租)竞租成功后,后续与之标的编号有重合的多间(整租)竞租活动全部不再开展(例如:若标的8、9、10、11整租竞租成功,后续与之有重合的标的11、12、13、14整租竞租、标的8、9、10整租竞租、标的10、11、12整租竞租、标的11、12整租竞租全部不再开展);
(5)其他情况,按照商铺标的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开展竞租活动;
(6)竞租结束后,如招租商铺还有剩余的,招租人可视情况择期另行招租,有意向的竞租人请密切关注招租人公告。

十一、竞租标的说明
(一)标的租赁期限及租赁合同的签订:商铺的租期为3年,竞租成功(中选)后,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并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房屋租金总价款的20%)。
(二)租金涨幅:年租金涨幅为次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总价的基础上递增3%。
(三)租赁标的经营业态要求:以上招租标的可从事的经营业态为:零售、服务、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配套、儿童早教等项目(如便利店、生鲜超市;银行、洗衣店、药店、美容美发;特色餐饮、聚会餐饮、甜品水吧,咖啡厅、面包坊;书店、健身中心、美容美发、茶社;通讯营业厅、药店、银行、宠物医院;儿童零售、培训机构、体验馆等)。
(四)经营项目禁止性要求:
1.承租方需合法经营,服从管理,自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按要求办理经营所需证件,不得无证经营;
2.不得从事学校周边禁止性经营项目,如网吧、电子游戏室、卡拉OK厅、歌舞厅(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汽修、娱乐室、棋牌室、酒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不得无证照经营及销售“三无产品”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噪音过大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项目;
4.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商铺租赁要求,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不得私自转租、分租或拼租;
6.竞得人未按本公告交清第一年商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的,无权使用标的商铺;出现上述情形,经招租人催告后5日内竞得人仍不交清第一年商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或未签订《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取消该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重新对标的商铺进行招租时该竞得人不得再进行报名,并且招租人可以依法追究该竞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在竞租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将终止竞租活动;
7.本次竞租活动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可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申请带领踏勘或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8.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可对意向竞租标的的面积、结构、用途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竞租标的实际情况,确认其使用功能符合自身要求。符合条件的合格竞租人自参与竞租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之日起,视为完全认可竞租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竞租标的的租赁期限、起租价、经营业态及使用等相关要求。

十二、其他
(一)经营相关费用:竞租人为满足商铺经营需安装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由竞租人自行办理。租赁期间因商铺租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用、网络费用以及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二)装修相关规定:
1.承租人装修或改造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须符合现行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装修或改造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含水电、排烟、排污等全套图纸)必须报招租方核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需邀请招租方共同验收,相关竣工资料报招租方备案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届至,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或改造和不可拆除的添附物,将无条件、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损毁。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解释权及投诉举报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在楚雄网网站,楚雄网微信公众号、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区多间商铺公开招租公告》。其他网站下载或转载的内容均不予认可,其后果由下载或转载人自行承担。
(二)在招租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可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本次招租公告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次招租公告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出租人: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倪师 13987885777

                        田师 13354696969         

楚雄国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3日





生活在楚雄,爱上楚雄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132 0878 123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