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期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住户进行法律诉讼的公告(2025年第2期)
经我公司核实:截止2025年5月25日,牟定县保障房小区租户:
化湖南路小区6幢2单元604室 董**
化湖南路小区9幢1单元304室 黄**
化湖南路小区5幢3单元104室 金**
化湖南路小区3幢3单元504室 李**
龙池北路小区9幢1单元401室 李**
化湖南路小区4幢3单元401室 王*
龙池北路小区8幢3单元501室 张**
以上租户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我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但限期内未缴纳,以上承租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请牟定县人民法院对以上7名租户进行法律诉讼,对逾期情节严重租户进行强制缴款并依法依规清退,请广大租户及时缴纳费用,避免法律风险。
特此公告。
牟定县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来源:牟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