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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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浙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鹿城街道雄宝路市政施工中
因建筑工地不设置保护栏
或者不作遮挡
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000元
■管理要求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随意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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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姚某才
在鹿城街道航空路
因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
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城镇容貌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00元
■管理要求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批准的地点、形式、高度、规格及期限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灯箱、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保持整洁美观、安全牢固、功能完好。陈旧、破损、显示不完整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拆除。
散装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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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钱某毕 云E05727D
在鹿城街道雄宝路
因运输车辆不作密封
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0元
2025-06-10
李某彪 云EM9947
在东瓜街道绿野路
因运输车辆不作密封
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50元
2025-06-11
普某国 云EPZ599
在东瓜街道永安路
因运输车辆不作密封
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50元
2025-06-12
周某文 云E50073
在彝海街道茶花大道
因运输车辆不作密封
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0元
■管理要求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图片仅选取部分用于曝光警示,处罚决定依据违法情节、记录等裁量)
敬请持续关注...
(来源:楚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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