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团体名单的通知
楚雄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部门:
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项、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1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团体10个,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楚雄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奠定持久、深厚的基础,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附件: 1. 《楚雄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2. 《楚雄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3.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团体名单》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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