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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暴力砍伐修剪行道树!楚雄一商户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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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八整治一规范一提升”文明行为促进曝光台㉕

近日
楚雄高新区永安路某商户
因擅自砍伐修剪城市绿化树木
被依法立案查处
案情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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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执法人员在永安路巡查时,发现彝人古镇阳光闲庭五号院某商户经营者(违法当事人)擅自砍伐修剪城市绿化树木,决定对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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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违法当事人在未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简易工具(菜刀等)砍伐修剪行道树。因其不正确修剪和粗暴作业方式,对绿化树木和城市景观造成了不同程度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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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综合执法部门责令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管理要求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占、挖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砍伐城市绿化树木或者临时占、挖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予以补偿”。


■法律责任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仅选取部分用于曝光警示,处罚决定依据违法情节、记录等裁量)


敬请持续关注...

(来源:楚雄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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