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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回复关于楚雄人行横道停车问题:对违规停车的依法粘贴《违法告知书》

发表于 2014-9-25 15:19: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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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古风 于 2014-9-25 15:27 编辑

日前,有网友在市长信箱询问关于卡卡披萨店门口人行横道上因放置花台停不了车的相关问题,市长信箱回复:经过实地查勘后同意多家单位和店铺在人行道入口处的适宜地点设置大型盆栽植物作为物理隔离栏,进一步有效减少机动车上人行道的违法行为并对违规停车的依法粘贴《违法告知书》


原文如下:

现在都知道楚雄城区道路停车难的问题。为了不妨碍道路通行,有的车主把车开上了行人道。可有的商家在行人道上放置花台,阻止车辆停放。请问这是政府行为还是商家个人行为?很明显一例子,交通银行东兴支行这里的人行道,中大街全线禁止停车,本来原来上面可以停十多辆车,现在卡卡披萨店放置花台,车上不去了,那让这里上班的人把车开哪。这到底是政府行为还是商家自己的行为。如果是政府行为,请公告,如果是商家自己的行为,你们给个说法,难懂真实美名其曰绿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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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全市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城区交通堵塞状况日益严重,加之停车场及临时停车泊位数量有限,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也逐渐成为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题。为逃避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及方便就近办事,不少驾驶员将机动车辆驶上了人行道,致使人行道地砖大量损坏的同时,严重影响了市民通行和城市形象。
    二、采取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合交警部门定期开展机动车上人行道、车辆乱停放等行为专项整治,对违法停车车主进行说服劝导,对车主不在车上的依法粘贴《违法告知书》。二是经过实地查勘后同意农业银行、万和医院、卡卡披萨店等多家单位和店铺在人行道入口处的适宜地点设置大型盆栽植物作为物理隔离栏,进一步有效减少机动车上人行道的违法行为。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上人行道的规范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积极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辆尽量停放在停车场及临时停车泊位上。(来源:楚雄市市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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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7 21:26:01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城里面停车费那么贵谁停得起。。。。。。当然我个人从来都只是停泊车位不管是4块一小时还是2块一小时,但城区的停车费真的太高了。
希望调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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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8 09:32:46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三三01 发表于 2014-9-27 21:26
城里面停车费那么贵谁停得起。。。。。。当然我个人从来都只是停泊车位不管是4块一小时还是2块一小时,但城 ...

希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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