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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长知识!楚雄交通警示牌惹争议,是“掉头”还是“调头”

 
发表于 2015-3-19 15:51: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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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晓汐汐 于 2015-3-19 15:52 编辑

今天上午,网友“wx_kY2zBI11”在楚雄网http://www.chuxiong.com)发了一张楚雄街头交通警示牌“禁止掉头”的照片,并发帖调侃道:“楚雄交警好文化,没人愿意掉头的。”原文如下:


掉头or调头.png


不难看出,该网友想表达的意思是交通警示牌上的“掉头”不准确,小编上网查询一看,这一话题一直备受争议,“掉头”不准确,应该用“调头”。专家认为,从基本的语义上看,两个词是可以替换使用的,都有表示“回过头(车头)”的意思。就此次机会,小编也替楚雄交警为网友解释究竟是“掉头”还是“调头”准确吧。


小编查阅了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按照词典的解释,“掉头”和“调头”都有(车、船等)转成相反的方向之意,是可以替换使用的,属于异形词问题,但在语意丰富的汉语口语里,“掉头”还指杀头或者犯了死罪,这层意思难免让人有些不舒服。


专家说法


都含“回过车头”之义,两词通用


对于这个问题,之前有媒体曾就“掉头”和“调头”两词用法问题咨询了《咬文嚼字》杂志社的主编郝铭鉴。郝铭鉴表示,从基本的语义上看,两个词可以替换使用,都有表示“回过头(车头)的意思”。郝老师直言,“早些时候,北京也有市民提出过同样的疑问,我们也曾经讨论过是否将‘掉头’替换为’调头’,以更多地考虑市民的心理感受,但由于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中规定用法就是‘掉头’,并且‘掉’字确实有‘回过车头’的含义,不影响常规使用,最终也还是沿用了‘掉头’的说法。”


虽然没有常规使用中的障碍,但郝老师个人仍然主张在文字的规范使用中,更多地考虑到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感受,“毕竟市民才是文字运用的主体人群,他们的使用感受也需要被纳入到文字规范的议程当中。”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杨亦军也曾就这两个词语提出过自己的见解,“‘掉头’和’调头’是一样的意思。但从历史看,‘掉头’这个词语出现较早。”杨老师称,在一些古诗文里就经常可见,如唐代诗人杜甫的《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诗云:“巢父掉头不肯往,东将入海随烟雾。”而“调头”则是在近现代才出现的词汇,“调”字在古语中主要包括“调动”“调律”等含义,却没有“变向”的意思。因此,用“掉头”一词应该更准确。


■观点碰撞


考虑感受


“从基本的语义上看,两个词是可以替换使用的,但仍然更多地考虑到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感受。”


——《咬文嚼字》杂志社主编郝铭鉴


“掉头”更好


“从历史看,‘掉头’这个词语出现较早。用 ‘掉头’一词应该更准确。”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杨亦军


■链接


常见异形词有338组


除了“掉头”和“调头”,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看起来差不多,细看却不同的词语。如“祝词”与“祝辞”,“笔画”与“笔划”……这种音义相同、用法相同,只是书写形式有差别的词语,可以看做是一组异形词。


在现代汉语中,社会语文生活中流通的异形词,大约有一两千组。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1年12月发布并于2002年3月试行了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这个表中对338组常见异形词进行了整理,规定了推荐词形。例如:“笔画”“模仿”“红彤彤”为规范词形,而“笔划”“摹仿”“红通通”为不推荐的词形。


■记者核实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实有涉及 “掉头的”——如:“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掉头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这样的说法。
查阅《现代汉语词典》,“掉”字有“回;转”的意思;“① ‘掉头’——(人)转回头:掉头一看,果然是他。②(车、船等)转成相反的方向:胡同太窄,车子掉不了头。也作调头。”


再看“调”字,词条“调头”的解释是:同“掉头②”。


也就是说,车子转头,“掉”和“调”是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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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7:07:03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恩 通用的!看懂意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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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0:39:27 来自手机版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中国人应该规范使用汉字,网络热词正在伤害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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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0:16:54 来自手机版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都是禁止掉头那个城市不是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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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8:39:28 来自手机版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原楼主是在秀语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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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20:48:44 来自手机版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文盲,简直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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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20:59:06 来自手机版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专家,法官让你把一死刑犯枪毙,让他掉头你就让他调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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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08:43:09 | 查看全部 | 来自云南
提醒下楼主,“北蒲路十 字路口”应该为“北浦路十字路口”。地面是不能顺便更改的!有时间多补补习,不要想当然就乱发,做个文明人。 不要冤枉辛勤工作的交警蜀黍,有时间的话多学学交通安全法,如果要改的话,建议将你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禁止掉头中的“掉头”一词直接来自相关文件的字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中有“掉头、转弯、下陡坡时……”等相关字眼。交管词汇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政策确定的内容,不能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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