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青龙镇原党委书记李树华,官位不高,权力很重。在他任职期间,竟破格提升一个聘用的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为副镇长,事后收下了36万元感谢费。李树华不仅卖官,还帮亲弟弟揽工程,并要走20万元好处费。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树华10年有期徒刑。
卖官 副镇长逢年过节都送感谢费
2006年下半年,周某还是安宁市草铺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聘用制)。在一次去吃饭的路上,李树华跟他说,青龙镇的李副镇长因为任期过长,组织上考虑将他调到安宁市街道筹建办公室。其调走后,青龙镇就空出一个副镇长的职位,“你(周某)想不想去做青龙镇副镇长?只要你想当副镇长,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我会帮你协调好的。”
有这等好事,周某急忙回答:“我愿意。”
2006年中秋节,周某给李树华送了1万元慰问金。
2006年底,李树华找到周某说:“我帮你调动工作的事已经差不多了。”
据李树华事后交代,当年,安宁市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规定,在民主推荐出来的20名后备干部中,每一名副处级干部可以推荐3个符合条件的人去青龙镇当副镇长:必须是农民身份,懂经济,在基层工作。周某都符合这些条件,于是他就推荐了周某,并积极向相关领导说周某的好话。
在李树华的帮忙下,周某于2007年当选为青龙镇副镇长,周某承认他是被破格提拔的。
后来,周某约李树华吃饭,将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礼品袋(面额都是100元的,10万一捆,共两捆)放到李树华的车上,并对李树华说:“主任,这是谢谢你的。”李树华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
周某说:“我之所以要送20万元给李树华,是因为当时李树华是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青龙镇党委书记,在人事任免方面有巨大影响力,再就是当时李树华和安宁市委主要领导的关系不一般,这个当时在安宁很多人都知道。后来在李树华的协调和帮助下,我顺利被破格提拔为青龙镇副镇长,我要表示感谢;二是为了跟李树华搞好关系,加深感情,在今后工作中能得到李树华更多的支持和关照。”
从2006年起,每逢中秋、春节,周某都要送1万元给李树华。李树华从周某身上先后收受到36万元感谢费。
周某说:“中秋节和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两个传统节日,为了感谢李树华给予我的支持和帮助,我都选在这两个节日送他钱。几年下来,我先后送给李树华共计16万元。”
周某当上副镇长后仕途一直很顺利,在青龙镇当了两年副镇长后,又调任安宁金方街道办事处主任、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2012年9月,周某被任命为安宁金方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但去年2月,周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带走调查。
揽活 向弟弟要走20万去买车
李树华在担任安宁市青龙镇党委书记期间,不仅卖官,还在工程项目上照顾他的亲弟弟,他在帮忙亲弟弟拿到工程后,收下了亲弟弟送的20万元。
李某说:“我和他(李树华)是亲兄弟,他在青龙镇当镇长、镇党委书记期间,我的建筑公司在青龙镇共做过8个大一点的工程。”
据了解,在青龙镇大一点的工程,几乎都被李某拿下,而且凡是他弟弟所做的工程,实际结算价都要比招投标的造价高出很多。
李树华帮助亲弟弟也不是白帮的,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树华打电话给弟弟说:“我要给儿子买辆轿车,给我20万元。”
李某当即就答应了。第二天,李树华到弟弟的公司楼下,弟弟将20万元好处费给了他。
此外,李树华还在其他工程上收到好处费15.5万元。
退赃 收到71.5万退了100万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李树华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李树华亲属代其退缴赃款100万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昆明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树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原标题:这个书记好大胆 卖官“吃”了36万 揽工程收20万(来源: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