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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玉溪警方2015年11月13日下午15时许微博发布:9月18日凌晨,楚雄人李某某蒙面窜至新平县水塘镇一旅社盗窃现金286元,后又对一女子实施强奸。10月7日凌晨,李某某再次窜至水塘镇三家出租房内盗得现金11525元。10月19日李某被墨江警方抓获,此前他因盗窃两次入狱。新平警方为受害者追回现金118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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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观 发表于 2015-11-13 16:03 凌晨窜至新平县,这家伙是个飞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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