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楚雄州公安局举行了全州公安机关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楚雄州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正式实施。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刑事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楚雄州公安局决定在刑侦支队成立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在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设立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分中心,24小时受理举报和回答对举报有关问题的咨询。按照“每件必查、破案必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对楚雄州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发现犯罪和侦破案件的人民群众进行奖励。
受理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受理范围:发生在楚雄州辖区内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二)内容:在举报时,应尽量提供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三)要求:举报内容真实可靠,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一)来人举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二)来信举报。通过信件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三)电话举报。拨打“110”及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向社会公布的报警电话(楚雄州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78-3123110、0878-3201461);(四)短信举报。向州、县(市)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布的短信举报电话发送举报信息(楚雄州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举报手机号码:13887886110);(五)微信举报。登录州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楚雄警方”(微信号:“cxzpolice”)举报。
奖励范围
(一)向公安机关举报刑事犯罪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破获案件的;
(二)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及逃犯,扭送公安机关的。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便于公安机关确认兑奖。
下列情形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二)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线索的;
(三)公务人员在职权范围内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或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四)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奖励标准
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标准的,按照“每案必查、破案必奖、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由楚雄州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按照《楚雄州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每条线索给予500元-20000元的奖励。
领奖方式
经查证符合奖励范围的,在案件破获后,由州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向举报人兑现奖金。
举报人凭举报时的电话或其它有效凭证,可采用以下方式领奖:一是直接到州、县(市)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中心(分中心)领取奖金;二是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三是向公安机关提供银行账号及邮政汇款地址领取;四是其它方式领取。
举报人自接到公安机关领奖通知30日内,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奖金,30日内不领取也不提供领奖方式的,视为举报人放弃领奖,不再兑现奖金。
保密规定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障举报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未经举报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民同意,公安机关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民的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赵敏)
来源:云南楚雄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