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报 通 告
楚雄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是楚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综合性质量领域最高荣誉奖,用于表彰在楚雄市质量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现就申报2016年楚雄市政府首届质量管理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原则
凡在楚雄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产品生产、服务提供的企业均可申报本届市政府质量管理奖。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市政府质量管理奖遵循公开、自愿与市级各行业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楚雄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成绩显著;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五)在近3年国家和省、州、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
投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学习改进、整合和实施结果五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三)《楚雄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可登录《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楚雄在线”(网址:
www.cxs.gov.cn)下载。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提供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四)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申报材料中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审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企业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务必在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不明事项,请与评审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75号(原市工商局),联系电话:0878-3133788。
(三)申报日期:2016年5月1日—5月30日。
附件: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