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编读中学时,去餐馆吃饭总能看见“谢绝自带酒水”的提示牌,直到民众维权意识已经较强的当下,也还是有一些商家会挂出这一类的提示牌,其实这是一种“霸王条款”。消费者和饭店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消费者需要什么酒水是消费者的权利,酒店卖什么酒水是《公司法》中赋予酒店的自主经营的权利。《消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是我们通常所称的消费者的交易自主选择权规范。
在生活中,无论是购物、租赁、旅游等等,都会遇到一些“霸王条款”,只是大家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所以,如果遇到以下这些“霸王条款”,大家要拨打“12315”投诉维权。
小编在这里提醒楚雄广大市民朋友,当您在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莫忍气吞声,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自已权益受损的程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对合理的赔偿或维权要求,建议消费者先与经营者反映,相互协商,进行和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可以采用电话投诉或上门书面投诉的方式进行投诉,投诉电话12315,24小时开通。同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应该索取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作为以后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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