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17年3月1日21时0分,朱容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AK1F75号小型轿车在元武路与静溪路岔口1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朱容坤的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
2017年3月2日11时39分,高琴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A6E2F5号小型面包车在元武路与静溪路岔口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高琴美的小型面包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
2017年3月2日17时20分,陈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CT28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平狮线2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陈宇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
2017年3月13日10时0分,郭凤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准驾不符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5:
2017年3月3日15时21分,白吉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7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白吉仙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6:
2017年3月3日15时30分,文小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7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文小华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7:
2017年3月6日10时50分,张得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GG90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仓房公路1公里8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张得荣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8:
2017年3月6日11时8分,杨晓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BN1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杨晓飞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9:
2017年3月6日20时30分,汪大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55241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汪大琴的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暂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0:
2017年3月6日20时31分,鲁林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把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云E55241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鲁林德的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1:
2017年3月6日20时43分,李国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EJ440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经现场对李国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63mg/100ml,李国强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2:
2017年3月6日20时48分,王延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EC6416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王延超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63mg/100ml,王延超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3:
2017年3月6日21时0分,钟正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Z74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钟正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4:
2017年3月6日21时05分,晏宗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EV239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经现场对晏宗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71mg/100ml,王延超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5:
2017年3月6日21时9分,白瑞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AZ61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白瑞军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6:
2017年3月6日21时12分,彭云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A6P29P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经现场对彭云刚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69mg/100ml,彭云刚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7:
2017年3月6日21时15分,钱永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钱永松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8:
2017年3月6日21时20分,赵德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AG5F67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赵德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71mg/100ml,赵德平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19:
2017年3月6日21时32分,张美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元武路与静溪路岔口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张美线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0:
2017年3月7日17时0分,张文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K148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小石桥公路8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张文明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一步办理中。
案例21:
2017年3月14日8时0分,熊志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HE53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熊志伟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2:
2017年3月15日21时2分,谢金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EB92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京昆线3282公里5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谢金波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3:
2017年3月15日22时54分,李亚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罗婺路岔武康路岔口1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李亚林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4:
2017年3月15日22时54分,赵亚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罗婺路岔武康路岔口1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赵亚州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5:
2017年3月16日0时34分,曾黎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EF4217号小型面包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曾黎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67mg/100ml,曾黎明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6:
2017年3月16日16时33分,蔡锦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AFK831号轻型普通货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1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蔡锦锋的轻型普通货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7:
2017年3月16日20时37分,付叔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云AW8A2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付叔荣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160mg/100ml,付叔荣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8:
2017年3月16日20时38分,吕一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后驾驶云G2U59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吕一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111mg/100ml,吕一平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9:
2017年3月16日20时58分,陶茂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2331242号大型轮式拖拉机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陶茂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66mg/100ml,陶茂成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0:
2017年3月16日21时22分,张志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云A9XZ22号小型面包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经现场对张志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果为25mg/100ml,张志军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1:
2017年3月16日21时39分,杨陈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云A6KG10号小型轿车在京昆线3283公里500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随后杨陈琪的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扣到武定县交通警察大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武定交警交通违法曝光台(来源:武定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