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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楚雄] 楚雄姚安县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公款吃喝受党内警告,就餐成员承担餐费

发表于 2017-5-3 10:55:2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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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云南省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楚雄州姚安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晓东违规公款吃喝,已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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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下午,吴东组织县委宣传部13名干部职工,并邀请县政法委书记周晓东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4人春节前聚餐,公款支付餐费1090元。就餐期间,吴东在一名同志告知身体不适情况下依然劝酒、压酒,致该同志身体不适就医,造成不良影响。


吴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就餐成员承担餐费。


原标题:云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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