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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资讯] 2017楚雄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水站老板关门跑路

 
发表于 2018-2-25 09:02: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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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楚雄市消费者协会共同评选出2017年度楚雄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桶装水店突关门,送水老板寻无踪,“315”工作人员辗转三地,为38户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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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3日,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州局转来的投诉称,消费者罗某某在楚雄市鹿城镇某某桶装水经营部购买了彩云之南桶装水票,现在还余10多张水票,春节至今无人送水,经营者电话打不通,门店不开门,请求315给于解决。接诉后,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提供的经营者电话联系不上,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加的同类消费者投诉案件,中心负责人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带队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发现经营者杜某的“楚雄市鹿城镇某某桶装水经营部”门店早已人走房空,房屋已交还房东。据旁边小区保安介绍,每天前来找桶装水经营部的人员不断,该门店两个月前就搬走了。面对桶装水经营者下落不明、消费者投诉人数不断增加和消费者经济损失挽回难度大等困难,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调查,始终用心、用情、用力、用行动想方设法查找线索,争取早日破案。一是认真统计梳理前来投诉消费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水票数量、实际金额,进一步做好受害者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有安全感和信任感。二是充分挖掘案件线索,多次联系协调昆明供应厂家配合调查,试用启动先行赔付程序,但厂家答复已与该桶装水经营部早就解除了合作协议,无法启动先行赔付。三是查找案件突破口,通过查阅大量注册登记档案,查找到桶装水经营部经营者杜某户口所在地姚安县的地址,积极请示州工商局,请求州消保中心和姚安县市场监管局帮助协助调查,在州局和姚安县市场监管局支持协助下,终于书面通知当事人杜某到市局消保中心接受了调查;四是用真情和行动感化经营者和消费者,在调查中,指挥中心负责人多次与经营者约谈,让经营者认识到,门店转让、停止经营、联系电话中断、未履行送水义务、不退还消费者剩余水票,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除应当退还消费者剩余的水票外,同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通过约谈,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违法事实后果,愿意及时配合消保中心做好水票退款和主动接受中心诉转案的调查处理。该消保中心通过1个多月辛勤的努力,辗转三地,最终于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市局消保中心先后为38户消费者办理退水票748张,挽回经济损失7798元。当记者问起退水票的消费者有什么感慨时,消费者的回答是:本不抱有希望的诉求,没有想到经过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细致工作,用真情和行动为我们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我们要为他们热情认真为每一个消费者维权的行为点赞。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主动维权,为7名老年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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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等7名老年消费者群体投诉到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反映商家以“送健康”为由,在市场举办所谓的“健康知识讲座”。这些“健康知识讲座”采用赠送礼品礼券、免费送净水器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净水机,售价每台2700元。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及时受理了投诉,同时展开调查,破解老年消费者诉求。一是耐心对老年人进行消费宣传引导,揭示其夸大宣传,诱导消费骗局。二是编发了消费警示,警惕饮水机“下乡”的销售骗局,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别贪小平宜,别因小失大,公开网站提醒了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三是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强化辖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经营行为。四是认真受理投诉,热情服务。及时开展案件调查,让老年消费者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归,经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多方协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督促商家为杨某等7名老年消费者退货退款手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00元,7名老年消费者对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细致为其挽回经济损失均表示满意。


三、中奖“平板”强销费,退货无果,12315来帮忙,为4名“中奖者”挽回损失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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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公安110报警电话称,某某手机经营部举行抽奖活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及时到达现场处理,经调查核实,某某手机经营部正在举行抽奖活动,宣传免费抽奖,但抽奖后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手机卡和平板电脑。平板电脑1800元,手机卡200元,经调解,工作人员督促手机经营部为4名消费者抽奖购买的平板电脑作了退货处理,为4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200元,同时责令经营者停止抽奖活动,消费者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四、老年人预交订金买摩托,没有驾照无法用,消保中心解其忧,挽回经济损失1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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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楚雄市局接到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本人2月16日在楚雄市鹿城某摩托车经营部预付2万元订金订购一辆老年代步车,买了保险之后才发现该车需要驾驶证才能驾驶,因老人没有驾照无法使用车辆,经与经营者协商退订金无果而投诉。接到投诉后,楚雄市局指派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杨先生投诉情况属实,随即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订金18500元,经营者为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所购买的1000元保险金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承担500元违约金,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五、智障少年偷瞒家长分期付款购手机,消保中心人员耐心说服老板帮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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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上午12点23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公安110电话称:在楚雄城区北路10号恒峰手机店,王女士带其儿子在该店要求退还分期付款消费购买的手机无果而发生纠纷,接到电话后,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放去中午回家吃饭时间,及时到达现场展开调查。王女士其儿子张某,现年18岁,患智力障碍,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到该手机店采取分期付款购买价值2998元某品牌手机一部,实行分期付款,每月支付本息款300元,其中月息100元,15个月本息还清,共计4500元。王女士说:家庭困难,本人在外打工,儿子患智力障碍,大脑有问题,不小心就让他跑出来做了这件事,家里没有能为其支付分期付款费用。经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约谈经营者,耐心细致劝导和说复教育,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退手机补折旧、利息款共700元的调解协议。为王女士挽回分期付款购机消费应支付的3800元经济损失。王女士对工作人员热情耐心为其儿子张某化解家庭困难,及时调解纠纷工作均表示满意。                  

六、正品的拖拉机,假冒的车牌照,消协成功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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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王某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投诉称,2015年10月26日在楚雄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49600元购买金杯SYJB600T运输式拖拉机一台(车价41600元,另8000元是经营者的业务员李某某代为办理车辆落户、上税、保险费用),2017年2月10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经警方核实发现此车假牌照、假行车证。消费者要求退车并退购车款49600元及因假牌照、假行车证引起的损失。


接投诉后,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通过先后二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消保中心耐心细致宣传相关法规,并建议当事双方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第三次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经营者同意消费者退车处理,共计退款和补偿49000元,双方达成协议履行后,不在就此事扯皮,交通违法行交公安交通部门处理。


七、消费者购买袋装三七粉、虫草雄霸鹿鞭酒料无厂址生产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为民维权,挽回经济损失36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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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有一天,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书面投诉称,在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南路兆顺第一城楚雄市某某食品店,购买的虫草雄霸鹿鞭酒47袋(1000克/袋)无生产厂家、篡改生产日期;购买的94瓶(200克/瓶)三七粉无生产日期、无执行标准、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等问题,要求依法核查,并提供了两份实物样品及购物单据。接到投诉,执法人员对实物样品进行了检查,初步发现三七粉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虫草雄霸鹿鞭酒养生泡酒料生产日期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市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经营者同意退货,退还消费者货款21996元,并赔偿15000元,共计支付36996元。当事双方对工作人员调解均表示满意,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此案立案调查处理。


八、美容瘦身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消协出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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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2017年2月,在楚雄鹿城某工作室听信了经营者“打造完美身材,调理亚健康”的宣传后,向该工作室经营者王某支付了99800元预付款,签约接受三个疗程的身材管理套餐服务,包括管理模具及体雕服务。杨女士在进行第二个疗程的服务时,出现了身体不舒服的状况,要求全额退款和赔偿身体修复治疗的费用。接到投诉后,经工作人员三次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当事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消法》有关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某工作室同意退还杨女士人民币50000元。


九、新购买的汽车落不了户,消协维权及时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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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楚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非某投诉称,今年2月,其在楚雄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9.3万元众泰车,办理相关费用合计11.6万元,使用中办理落户手续出现该型号众泰品牌国四升国五公告过期不能落户,经多次找经销商协商无果而投诉。市局消保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5月25日,经市局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本着双方自愿原则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同意按消费者要求选择换汉腾品牌汽车,消费者接受补差价1.6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万元,当事双方对工作人员调解均表示满意。


十、树苴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出击,为购买净水器群众追回经济损失39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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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树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伙外地人在树苴乡范围内召集群众,以播放广告、发送小礼品的形式推销净水器,该所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迅速出动,经核实该团伙推销净水器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推销活动并立案查处。经过执法人员缜密调查,获取关键性证据,并成功为受害群众追回经济损失39680元。同时对经营者立案调查处理。


(来源:楚雄市场监管 李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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