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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某的妻子,因与同村的赵某长期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季某便带着斧子到情敌家里去“讨要说法”。结果赵某带着季某的妻子进城了,季某与赵某的儿子发生争执,鬼火绿的季某,用斧子将对方砸死。近日,曲靖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这起故意杀人案。
带着斧头去情敌家“讨要说法”
50岁出头的季某是曲靖会泽县的一个农民,他说,自己读过几个星期的书。虽然儿女已经成家,他和老婆燕某的感情却每况愈下。原因就是妻子与同村的村民赵某长期保持着不正当关系,并且村里人人皆知。这让季某非常恼火,但是妻子和赵某毫不收敛,还索性一起到曲靖去打工了。所以村民们经常看见季在赵某家周围“转来转去”。
今年2月13日晚上9点左右,季某想起近年来妻子与赵某混在一起,两口子经常在家吵架、打架。他觉得这一切都是赵某所赐,是他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夺走了自己的妻子。
越想越气的季某决定去找赵某要个说法,并让他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于是,他就拎着斧子,戴着蒙面的帽子来到赵某家里。当晚只有赵某的儿子在家,因为天气冷,他盖着被子和毛毯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据赵某供述,他问赵某的儿子:“我老婆和你爹克哪点了?”赵某的儿子说:“他们上曲靖去了。”
季某说,他们开始吵架,对方起身先把他推倒在地,还叫他滚出去。
用斧头将情敌的儿子砸死
季某说,他该问的都问了,并准备回家的。没想到赵某的儿子先动手将他推翻在地,并说了一句话彻底将他激怒:“我爹说了,看见你就要将你干掉!”于是,坐在地上的季某伸脚,将对方勾倒。季某翻身爬起来骑在对方身上,拿起斧子,用斧背砸他的头。
砸了两三下,看见对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季某屋里还有一把斧子,又拿起赵家的斧子继续砸。直到对方满头鲜血无法动弹,再把尸体抱上沙发,并用被子和毛毯将尸体盖好。
随后,季某离开了赵家就回家了。第二天一早,他把作案时候的两把斧子、衣服、帽子拿到野外,找了一个小水沟掩埋。
赵某儿子死在家中的消息很快传遍全村,季某的儿子和女儿隐隐感到是他们的父亲干的。很快,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季某:我也是受害者
庭审中,公诉人说,赵某用斧头多次砸赵某儿子的头部,手段残忍,指控其犯了故意杀人罪。季某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
季某认可被指控的罪行,但是他反复强调,如果不是因为夺妻之恨,不是受害人先动手,并说话激怒他,他是不会冲动将其砸死的。他说,自己带着斧子去只是为了防身,蒙面的帽子(只露出眼睛和嘴巴)也是因为天冷骑车才戴,去赵某家的时候,他并没有把帽子拉下来。
季某认为,这一切都是赵某造成的,自己有罪,但是不应该判重刑。
对于赵某提出赔偿27万多元的民事赔偿,季某表示没有什么意见,但是没有能力赔偿。
季某的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有异议。他认为季某是用斧背砸的,如果要故意杀人,应该直接用斧头刀刃砍更能直接达到致死的目的。季某也在庭审时表示,没有用斧头砍,就是“怕把人砍死了。”另外,辩护人认为,赵某也承认与季某的妻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好多年了”,赵某对这起悲剧的发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公诉人认为,季某一直都是用斧头击打受害人的头部,而头部又是人最重要的、最致命的部位。同时季某在把赵某的儿子打得无法动弹之后不是选择送医,而是用被子将其盖好,对受害人的是生死一种放任的行为。所以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春城晚报 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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