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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云南一“黑老大”横行乡里近十年,一朝覆灭获刑25年罚没全部财产

发表于 2018-8-31 09:26: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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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8月30日,云南省公安厅对外通报,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历时两年侦查,成功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组织的成员纷纷落网,并牵连出一连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田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采石场严重纠纷引出专案调查


2016年9月22日,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哈尼田村委会丫口村村民与三家寨石场业主发生纠纷,引发村民聚众到石场进行打、砸、烧,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获悉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


事件致使参与处置工作的6名公安民警、辅警及5名村民不同程度受伤,一辆警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坏,石场内房屋门窗、机械设备被砸毁及焚烧。


情节恶劣、事态严重,事件发生后,红河州委、政府相当重视,要求金平县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介入开展工作,平息事态,并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红河州公安局指导金平县公安局成立了“9.22”专案组,从全州抽调刑侦民警,围绕金平县金河镇三家寨石场打砸烧群体性突发事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涉黑团伙通过强迫交易等行为大肆牟利


随着工作的深入,专案组发现“9.22”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由于该石场业主方与周边村民的矛盾纠纷所致,实则涉及该案的群众积怨极深、民愤较强,专案组分析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群体事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其他更为严重的刑事案件。


为此,专案组深入周边村寨开展走访调查,得知自2008年以来,石场老板刘某荣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不断扩大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的生产经营范围,在未征得三家寨采石场附近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采石过程中强占村民土地,并安排李某军、胡某兵等人前往三家寨采石场等地,对前来讨要说法的被占地村民进行言语威胁、殴打。


2008年以来,刘某荣以正丰大酒店及正丰夜总会(正丰KTV)为依托,强行入股控制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后又以胁迫、恐吓等方式涉足金平县铜厂乡矿山。其间,刘某荣先后纠集李某真、普某强、黄某平等人,亲自或者安排、指使组织成员多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在三家寨采石场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在金平县铜厂乡矿山进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刘某荣等攫取、聚敛了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壮大了组织的经济实力,并将上述部分利益用于支持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活动,以及组织成员的部分生活开支,逐步形成了以刘某荣为组织、领导者,李某真、普某强、黄某平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团伙成员不断作案,警察面前追打他人


非法获利后,刘某荣一伙并没有满足。为获得更多非法利益,团伙成员铤而走险,非法领取、运输炸药,并强行霸占村民土地。2008年以来,刘某荣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以强行入“空股”形式非法采矿,非法获利人民币2200余万元。如若遇见品位高的矿藏,他们还会以实施威胁、少量补偿等方式,强行霸占看上的矿藏。


在刘某荣与团伙成员的胁迫之下,19户村民不得不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但刘某荣等至今未付清转让费。


村民们对刘某荣团伙称霸乡里的行径,敢怒不敢言,这让刘某荣一伙更加肆无忌惮。


2011年11月26日凌晨,刘某荣的岳母蒋某返回住宅时,因嫌门卫兰某开门慢,双方发生争执。刘某荣得知后,与团伙成员共同对兰某实施殴打,致对方轻伤二级。


2015年,朱某某等人在刘某荣经营的KTV唱歌时,将玻璃杯打碎划伤了服务员,双方引发纠纷。刘某荣赶来后,与朱某某发生扭打,当地公安闻讯赶到现场处置,然而刘某荣无视警察劝解,邀约数名男服务员共同对朱某某进行追逐殴打。由于打斗现场秩序混乱,民警经多次劝阻无效,最后不得不使用催泪瓦斯方才控制了局面。


欺压合法采矿人,使其不敢在当地采矿


刘某荣及其团伙的犯罪行径还不止于此。


2015年11月,刘某荣非法开采的矿洞土地租赁到期,因其未续租,土地使用权人将该地出租给他人。为夺回开采权,一个月后,气焰嚣张的刘某荣以矿石被偷为由,安排指使20余名团伙成员携带锄头把、钢管、长刀等工具,对他人采矿设备、工棚及生活用品肆意打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2950元。第二天,刘某荣再次指使数十人持械前往矿洞滋事,中途被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民警拦截劝返。


刘某荣认为当地在建的公厕阻碍了采石车辆通行,肆意安排团伙成员驾驶装载机将其推毁;采石场生产过程中无视工人安全,工人受伤后拒绝赔偿;欺压合法采矿人,导致其不敢在当地继续采矿……刘某荣及其组织成员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治安秩序,对金平县铜厂乡矿区形成一定程度的非法控制,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


刘某荣在其涉黑组织发展壮大并聚敛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后,还加紧向政治领域渗透,通过不法手段,以企业家的名义骗取金平县第九届政协委员的身份,捞取政治地位和政治资本,并利用政协委员的“光环”,掩护其组织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变本加厉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历时两年侦办,涉黑团伙落网


取得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对刘某荣、李某军、胡某兵等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通过审讯,李某军、胡某兵供述,他们在刘某荣的指使、授意下,在石场经营过程中强占村民土地,并对前来讨说法的村民进行威胁、殴打,同时,他们还交代了参与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后经专案组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刘某荣曾多次指使、授意手下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事实。


由于该案受害人绝大部分是省外人员,在侦查民警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多数人已经返回老家,为进一步将案件调查清楚,侦查员辗转多省寻找受害人调查取证,最终案件水落石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历时近两年侦查,刘某荣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告破。


21人被法院判定有罪,首恶获刑25年


2018年1月29日,红河州金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荣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22人,除1人死亡不诉外,其余21人均被法院判定有罪。


其中,刘某荣、李某真、普某强、李某军、胡某兵等被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刘某荣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及的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运输、贩卖爆炸物、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均被法院判决认定。


最终,刘某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田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共九项罪名,合并执行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某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共五项罪名,合并执行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普某强、黄某平等20人,因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对一审判决,刘某荣等人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7月12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坚持边查边扫,以查促扫,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原标题:红河金平“黑老大”横行乡里近十年 一朝覆灭获刑25年罚没全部财产(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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