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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截图
深夜,男子约女网友在打工的理发店里见面。见面后,男子因不满对方长相和微信头像不一样,两人发生冲突。期间,男子为阻止女网友对外求救,用理发店内的一把西瓜刀将女网友砍死。杀人后,男子放火烧理发店想要毁灭罪证。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子李某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地下停车场发现命案线索
2016年8月27日凌晨4点左右,昆明警方接到一起失踪案件。报警人称,朋友张某失踪了。
同日下午3点左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地下停车场一处通道转角处,放着一个蓝色圆柱形垃圾桶,桶内放着用衣服包裹着的肉块。
经勘验检查,警方初步确定为女性人体组织。随后,警方经调查发现,南亚风情第壹城一家理发店内为案发现场,并提取到部分人体组织。经侦查,初步判定被害人为张某,理发店员工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前一晚的8月27日深夜11点左右,一名穿灰色短袖T恤的男子和被害女子在南亚风情第壹城见了面,还一同上了楼进入一家商铺内,并将商铺卷帘门拉下。
8月27日凌晨0点40分左右至1点30分左右,有两男一女多次到该商铺门口观望。凌晨4点左右,这家商铺门内反射出火光,随后商铺卷帘门被打开了,一名男子从商铺钻出来,手里还拖着一个满装的蓝色桶。
该男子拖着蓝色垃圾桶离开,商铺卷帘门内火光继续扩大。约1分钟后,火光消失,水从商铺溢出至通道。与此同时,该男子拖着蓝色桶经过扶梯口和停车场通道,将蓝色桶扔在了地下停车场里。
经证人对监控录像中搬运蓝色桶的男子进行辨认,该男子就是理发店员工李某。
8月31日15时许,民警在个旧市老厂镇一家公司工棚宿舍内将李某抓获。经当场盘问,李某交代了在南亚风情园第壹城某理发店内杀了一名女子的事实。
女网友打电话求救,他怕了
24岁的李某是云南红河人,小学文化。案发几个月前,李某在昆明一家理发室给客人洗头和做护理。
李某在供述中说,2016年8月26日晚上9点左右,他在理发室里边打扫卫生边玩微信。此时,一名网友通过微信跟他打招呼说800元上门服务。“我把地址发给她并发了50元红包给她。”李某说。
当晚11点,女子来找他,两人在楼下见了面。见面后李某非常不满,认为对方冒用他人照片当微信头像。“上楼时,我说:‘你和微信头像怎么不一样?’她回答:‘有什么区别?’我就说:‘你骗我。’”李某在供述中说,他和女子一同上楼走进理发室后,他就将理发室的卷帘门顺手关了下来。
“她叫我先给她800元,但我说:‘你跟微信头像不一样,我为什么要给?’”紧接着,两人发生了争执,李某看到对方打电话准备叫人,于是在店里找到了一把银色的西瓜刀,用刀指着对方。见到刀,女子服软了。
李某称,这期间,女子的手机响了,他拿过手机听到对方一直在问“你在哪里”,他赶紧把电话挂掉。此时,李某发现理发店门口有两男一女一直往里面看,还在说话。“我怕她叫人来,就用西瓜刀朝她右侧头部和面部砍了三四刀。”李某说,为阻止对方对外求救,他使用西瓜刀对女子的面部、双上肢等全身多处部位乱砍。等门口的几个人离开后,李某发现女子倒地不动了。
放火烧理发店毁灭罪证
确认女子死亡后,李某决定毁尸灭迹。他用店内的一把菜刀及一把锯齿刀对女子的身体进行肢解,并在店里找了一些衣服,将肢解的尸块包裹起来,装在一个蓝色塑料桶内。塑料桶满了,他又将剩下尸块、二人当晚穿的衣裤和3把刀藏匿于理发店内的吊顶上。
随后,李某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清理。为进一步毁灭证据,他点燃了理发店内的一个塑料置物架。“我看到已经着火后,把理发店的卷帘门打开,把塑料桶拉出来丢到商城地下停车场的一个墙角里。”
“我不想让人发现我杀了人,想把店里的东西都烧了。但火没有完全烧起来,只烧了一小片,我不知道火什么时候熄灭的。”李某在供述中说,由于理发店着火,他接到老板的电话后,还回了一趟理发店打扫店里的水。后来因为害怕,就逃跑了。
经鉴定,该女性尸体系锐器砍切全身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DNA鉴定及相关辨认后,确认该女性尸体身份系张某。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男子一审获死刑
2017年7月13日,昆明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向昆明市中院提起了公诉。同时,张某的家人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7万余元。
昆明市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认为李某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李某故意放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指控事实、罪名,李某表示无异议,认罪悔罪。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指定了辩护人。辩护人提出,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系初犯、偶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26日晚11点左右,李某通过微信邀约被害人张某在其打工的理发店内见面。见面后,李某因张某冒用他人照片作为微信头像而产生不满情绪,继而引发冲突。期间,李某为阻止张某对外求救,使用理发店内的一把西瓜刀对张某的面部、双上肢等全身多处部位乱砍,致张某全身多处受伤死亡。
为毁灭证据,李某又使用理发店内的一把菜刀及一把锯齿刀对张某的身体进行肢解,并将肢解的尸块等物品藏匿于理发店内的吊顶上及蓝色塑料桶内。同时,点燃了该理发店内的一个塑料置物架后关闭理发店大门,并将装有部分尸块等物品的蓝色塑料桶丢弃至地下负二层停车场后逃离现场。
昆明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纠纷杀死被害人张某后分尸、抛尸,并放火焚毁罪证,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关于辩护人所提“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审查认为李某虽具有坦白情节,但鉴于本案具体案情及性质,法院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请及举证情况,对于家属所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抚养费,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依法不予支持。法院依法支持丧葬费39452元,酌情支持交通费等其它费用共计1万元。
据此,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9452元。(记者:林舒佳)
原标题:女网友“货不对板”争执中他竟痛下杀手(来源:都市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