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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戴上“国家卫生城市”桂冠 “创卫”只是开始

发表于 2011-12-20 16:13: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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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昆明来说,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21年的不懈坚持,昆明终于在今天戴上“国家卫生城市”的桂冠。这一天将被载入昆明大事记,成为昆明城市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11月底,来自全国爱卫会的消息明确:昆明市已经通过2009-2011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的暗访调研、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标准程序,决定命名昆明等35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云南省上榜的城市还有玉溪市、安宁市、芒市。云南也成为此次全国被命名的省份中,唯一有4个城市被同时命名的省份,是上榜城市数量省份中最多的。

  昨天了解到,昆明市副市长杨皕一行已经抵达北京,以迎接今天国家爱卫会在京颁发的“国家卫生城市”的授牌。同时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的35个城市(区)也将同时授牌。

  三年最后冲刺修得“正果”

  昆明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创卫”工作自1990年起步,在全国爱卫会和省爱卫会的关心重视、指导帮助下,1992年和1996年荣获“全国卫生城市”称号,1999年荣获“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

  多年来,昆明市始终把“创卫”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强化领导,高位统筹,以创带建,合力推进,形成了持续抓创建、逐年有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力地改善了昆明的城市卫生环境。

  2009年,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老旧居民区、“七小”行业、背街小巷等“创卫”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取得突破,“创卫”10项基本条件以及结合昆明市实际细化分解的81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卫”工作先后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和国家暗访调研。

  2010年6月1日至4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专家组一行11人分为1个综合组和9个专业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五区“创卫”工作,涵盖主城建成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90%以上的社区。经全国爱卫办综合审核,昆明市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通过了关键性的技术评估。

  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09-2011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昆明市通过多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2011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全国爱卫办在国家卫生部网站上对昆明市“创卫”工作进行了为其2周的公示。此外,各县(市)区的“创卫”工作步伐也不断加快推进。到2010年,昆明市14个县(市)区全部创建成云南省甲级卫生城市(县城)。其中,石林县、嵩明县分别在2007年和2010年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今年以来,安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的考核,并接受了社会公示;寻甸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也通过了国家技术评估。

  “创卫”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在昆明“创卫”工作采访中,参与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说得最多的就是:“‘创卫’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他们的意思表明:“创卫”工作中保持这份荣誉更重要,而要保持这一荣誉,各相关部门只有长久地保持“创卫”的热情和干劲才行!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满3年复审一次。同时,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也将派遣专家不定期对国家卫生城市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该结果和省爱卫办的复查结果将作为复审意见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卫”成果,昆明相关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点要抓好的几项工作,以巩固昆明“创卫”的效果。即: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促进广大市民加深对“创卫”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严格的问责机制、明确的经费保障机制,发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能运行、效果好、能长久的,“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城市管理机制,确保“创卫”成果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了适应“创卫”工作由攻坚冲刺阶段向长效保持阶段的转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辖区及部门限时整改,对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卫”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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