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金平地答财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仙人洞小星星幼儿园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0MA****XTO8。
被执行人:陈榈梁
男,汉族,住浙江省绍兴市钱清镇联兴村渔后421号,公民身份号码:3306211981****2988。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6953163元。
悬赏内容:
(一)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二)被执行人有尚未实现并能够实现的债权线索;
(三)被执行人虚假报告财产情况;
(四)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
(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线索。
悬赏方式:凡是提供可供执行有效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按照举报财产实际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至案件执行完毕为止。
注意事项: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予以奖励。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878-3386758
联系人:王法官
(来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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