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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道听途说,一时糊涂投了信访举报信……”面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纪委监委下达的党纪处分决定书,该县某单位一名干部职工懊悔地说道。
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乱议论造谣、乱冒名写信、乱诬告陷害”突出问题,牵头开展查诬澄清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释放“既不让诬告者有机可乘,也不让干事者受委屈”的强烈信号。
“被举报那段时间,我心里又委屈又焦虑。多亏组织及时澄清,帮我卸下了思想包袱,现在能安心干事了!”在大姚县金碧镇黄海屯社区澄清正名会上,杨某某感激地对县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诬告陷害不仅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污染基层政治生态、破坏社会风气。对此,大姚县纪委监委坚持“查诬”与“澄清”同步推进,在严肃查处诬告行为的同时,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联合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破解调查取证、性质界定、后续处理等难题。
针对不同情形精准施策,对因不了解情况导致的错告,及时开展谈话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反映问题;对恶意诬告、散布谣言、影响恶劣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以铁腕手段遏制诬告歪风。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联合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不定期分析研判,精准分类处置,为1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并严肃查处了2起诬告陷害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大澄清正名力度,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经查清事实后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给予澄清,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加大回访关爱力度,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受处分干部开展联动回访,通过谈心谈话、政策宣讲、跟踪帮扶等方式,帮助受处分干部正视问题、重拾信心,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此外,大姚县纪委监委还通过规范信访举报渠道、开展纪法宣传、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等举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主动揭露诬告陷害行为,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通报澄清正名、查处诬告的典型案例,让“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广大党员干部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梁家礼  施建雄)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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