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867|回复: 0

[聚焦楚雄] 最高罚款500元!楚雄一地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发表于 2026-1-22 09:30: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亲!潜了这么久,何不上来喘口气?结交更多楚雄本地好友,轻松玩转楚雄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微信图片_2026-01-22_092647_781.jpg

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华县公安局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欢乐平安过节。


一、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铁站、货运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10.因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禁止燃放区域等。


二、禁止以危险方式燃放


1.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成年人监护指导下燃放;


2.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下水道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


4.不要在室内、商场、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燃放;


5.远离烟花爆竹售卖点燃放;


6.禁止燃放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


7.其他有危害公共安全及群众人身安全的燃放行为。


三、安全规范实施燃放


1.选购正规、合标的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2.选择室外、空旷、无人车过往的场所、时段燃放;


3.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正确置放和点燃,保持安全距离;


4.所有燃放行为必须确保安全。


四、违法燃放承担法律责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0878-7302689


(来源:南华警方)


生活在楚雄,爱上楚雄网www.chuxiong.com 楚雄城市生活综合服务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楚雄网公众号
楚雄网小程序

Copyright © 2012-2026 楚雄网(chuxiong.com)楚雄微讯科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 商务合作:132 0878 1234 工作日 09:00~17:00 楚雄州互联网协会会长单位

Powered by Discuz! X3.5|滇ICP备12006211号|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10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