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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华县公安局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欢乐平安过节。
一、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铁站、货运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10.因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禁止燃放区域等。
二、禁止以危险方式燃放
1.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成年人监护指导下燃放;
2.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下水道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的安全通行;
4.不要在室内、商场、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燃放;
5.远离烟花爆竹售卖点燃放;
6.禁止燃放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
7.其他有危害公共安全及群众人身安全的燃放行为。
三、安全规范实施燃放
1.选购正规、合标的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2.选择室外、空旷、无人车过往的场所、时段燃放;
3.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正确置放和点燃,保持安全距离;
4.所有燃放行为必须确保安全。
四、违法燃放承担法律责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0878-7302689
(来源:南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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