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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楚雄] 涉及多名受害人!楚雄一地警方公告→

发表于 2026-2-9 11:24: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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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冻结资金公告
(第一期)

近期,元谋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受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受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元谋县公安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现公告如下:


(一)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刘*珍被诈骗案中查明:


1.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3****5278(户名:何松,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刘河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2.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8467(户名:杨洪兵,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黄岗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3.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0****4278(户名:孔奥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港上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4.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6****7597(户名:黄泽奎,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5.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2****2470(户名:彭辉,开户行:工行江苏省盐城前进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6.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6****4623(户名:李旭东,开户行:上海徐汇滨江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7.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8****1471(户名:彭锋珠,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福州金州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8.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9002(户名:陈克凡,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清池营业所),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9.受害人刘*珍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3****2476(户名:王宏,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建国西路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以上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刘*珍。


(二)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张*龙被诈骗案中查明:


1.受害人张*龙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4****9216(户名:孟杰,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2.受害人张*龙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0****8979(户名:孟杰,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兴隆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以上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张*龙。


(三)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李*燕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李*燕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21****2774(户名:刘福民,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大公路营业所),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李*燕。


(四)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文*江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文*江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36****4954(户名:王志竟,开户行:中原银行濮阳开发区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文*江。


(五)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张*红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张*红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7****3758(户名:陈胜利,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张*红。


(六)元谋县公安局在办理张*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张*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4****8357(户名:字银福,开户行:中国银行彭州南部新城支行),该账户已被元谋县公安局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账户中的冻结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张*。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3月7日。


请账户涉及相关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元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常警官


电话:0878-6016110


元谋县公安局
2026年2月7日

(来源:元谋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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