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3414|回复: 0

[聚焦楚雄]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表于 2026-2-12 11:45: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亲!潜了这么久,何不上来喘口气?结交更多楚雄本地好友,轻松玩转楚雄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a2necr6045934564687.jpg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辞旧迎新之际,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家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仅会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为倡导文明新风,过一个喜庆、平安、祥和的春节,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绿色先行


鼓励以更环保的方式迎接新年。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红灯笼等替代方式同样能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还能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支持绿色低碳生活。


二、传递理念,共护家园


文明过节需要每个人的参与。请您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的益处,带动更多人加入绿色庆祝的行列。乡镇(街道)、社区、单位可积极组织文明过节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环保的节日氛围。


三、严守规定,安全为重


为营造春节期间安全良好的秩序氛围,请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2026年2月14日至3月5日,全市以下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城市主干道、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太阳历文化园、峨碌公园、龙江公园、桃源湖体育公园、福塔公园、彝海公园和紫溪山风景区等山林重点防火区域,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四、提高警惕,平安相伴


若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务必注意安全。选择正规销售点购买合格产品,远离禁燃区域和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在室内或易燃物附近燃放。儿童燃放时须有成人监护,确保人身安全。


五、全民监督,共筑防线


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和环境。您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反映:


市公安局:110


市应急局:0878-3013199


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交通运输局:0878-3378811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878-3011222。


携手同行,喜迎新春,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践行文明、安全、环保的节日新风尚,共同维护楚雄的蓝天碧水、平安和谐。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


生活在楚雄,爱上楚雄网www.chuxiong.com 楚雄城市生活综合服务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楚雄网公众号
楚雄网小程序

Copyright © 2012-2026 楚雄网(chuxiong.com)楚雄微讯科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 商务合作:132 0878 1234 工作日 09:00~17:00 楚雄州互联网协会会长单位

Powered by Discuz! X3.5|滇ICP备12006211号|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10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