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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楚雄] 楚雄一地通告: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发表于 2026-4-1 10:31: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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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大姚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三)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四)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大姚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878-6223991。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涉肉类产品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举报人可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受理单位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大姚县公安局
2026年3月31日

(来源:大姚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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