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196|回复: 0

[聚焦楚雄] 楚雄一地警方通告:返还电信诈骗案件冻结涉案资金

发表于 2026-4-11 09:56:3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 来自云南

亲!潜了这么久,何不上来喘口气?结交更多楚雄本地好友,轻松玩转楚雄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南华县公安局关于电信诈骗案件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通告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曹*芬被诈骗案,受害人被骗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并被南华县公安局冻结,符合从冻结银行账户按比例返还受害人条件:


账号:622203*******072054(账户名:夏*;所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网点:工行云南省临沧临翔支行),应返还受害人资金:¥20000.00元。


账号:623179*******159666(账户名:巩*刚;所属银行:晋商银行,开户网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尖草坪支行),应返还受害人资金:¥20130.01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公示期间,其他受害人、账户当事人或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南华县公安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被害人。


联系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经办人:王警官、邱警官 0878—7217110


南华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南华警方)


生活在楚雄,爱上楚雄网www.chuxiong.com 楚雄城市生活综合服务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楚雄网公众号
楚雄网小程序

Copyright © 2012-2026 楚雄网(chuxiong.com)楚雄微讯科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 / 商务合作:132 0878 1234 工作日 09:00~17:00 楚雄州互联网协会会长单位

Powered by Discuz! X3.5|滇ICP备12006211号|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10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