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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易传美与张跃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申请人易传美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跃兵,男,1990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石羊镇土枧槽村委会瓦房村1组,公民身份号码53232619900830****。
执行案号:(2020)云2328执880号。
执行依据:(2020)云2328民初286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108985.55元。
悬赏方式: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注意事项: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先后顺序予以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禁止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同时,本院将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8-8214671联系人:刘法官;联系电话:19388327582
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元谋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