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潜了这么久,何不上来喘口气?结交更多楚雄本地好友,轻松玩转楚雄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元谋县道路交通秩序,强化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及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一批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对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进行抓拍处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日期及启用时间
(一)公示日期: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0日。
(二)公示期满后,于2026年6月10日0时起正式启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行为处罚。
二、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安装地点
(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西门农贸市场门口路段由东往西方向。
(二)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第二人民医院门口路段由西往东方向。
(三)元谋县平田乡元大公路与元平线交叉路口由南向北,由北向南双方向。
(四)元谋县元马镇源达路加油站南侧路段由北往南方向。
(五)元谋县元马镇108国道K3168km+200m处由东向西,由西向东双向。
(六)元谋县黄瓜园镇108国道K3143km+800m处由东向西,由西向东双向。
三、主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行驶的。
(四)机动车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元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5日
(来源:元谋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