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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古风 于 2014-8-14 18:11 编辑
夏季是桶装饮用水即“大桶水”消费的高峰期,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桶水”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了辖区内“大桶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抓住重点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结合广大消费者夏季消费特点,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大桶水”质量安全,及时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和要求,精心部署了“大桶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督促自检自查,严格主体责任落实。整治期间全州食药监系统以生产加工环节为重点认真督促辖区内35家获证“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把水源水、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标签标识和产品出厂检验关,认真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出厂产品质量安全合格。
三是确定重点,严格监管。将“大桶水”生产加工环节的取水点、加工车间、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出厂检验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等列为整治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要留任何一个关键环节。
四是严把准入关,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受理工作和年审工作。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大桶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证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同时对达到年审时限的,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审查工作。
五是加大督促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共对7个“大桶水”产品实施监督抽检,现样品已送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待检验。
期间,全州食药监系统共对辖区内35家“大桶水”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出动车辆40辆次,检查生产企业35家,检查经营单位7户,停产整顿1家,责令整改16家,年审15家,查处案件3件。针对少数企业存在生产记录制度落实差、环境卫生差、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行为,执法人员提出了指导和改进意见,同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截止目前,楚雄州辖区内未发现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大桶水”黑窝点黑作坊。 (来源: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