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中午12时许,华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县城河西环城路,有一辆摩托车压着了一部手机,请求出警处理。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报案人刘某手中拿着一部损坏的手机。他告诉民警,自己开着摩托车在河西环城路由北向南行驶,就在自己拿出新买的手机时,手机不慎掉在地上,刚好被一辆由南向北由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压坏了。刘某表示,李某压坏手机后没停车,于是他驾车追上来截停了李某的摩托车,但李某不愿意赔偿,所以他就报了警。
然而李某所说的与刘某的完全不同,他告诉民警:“我没有压坏刘某的手机,我在正常行驶,他莫名其妙就追了上来,让我赔他手机。”
两个人到底谁在撒谎呢?民警来到了刘某所指的案发点,现场没有手机屏幕碎片,损坏的手机上也没有摩托车压痕,而且手机也不是新买的。民警还发现,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号牌,他也不能出示驾驶证明及车辆手续。随后民警将此案移交中心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刘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已被交警大队暂扣,刘某是否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车辆的合法性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警察蜀黍也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碰瓷”时,请勿怕麻烦出钱了事,这样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及时报警。(来源:彩龙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