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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国家A级通缉犯在南华县兔街镇、红土坡镇、五顶山乡出现”的网络信息在南华县网民微信朋友圈传播。
该条虚假信息传播后引发不少网民关注,并造成部分网民恐慌,南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确定信息发布源头为南华县某中学在校15岁女生李某某。经民警核实,该条信息为虚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李某某散播谣言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鉴于违法人员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且悔错态度较好,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以上内容来自“南华警方”公众号)
小编提醒:网友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同时提高自身鉴别力,对于未经证实的信息,如有可能引起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引发民族宗教冲突,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及对他人名誉严重构成危害的消息,坚决不能发表、转发,以免触犯法律,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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