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公众号
小程序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社区
房产
互动
生活
信息
1188
1206
2371
以坛为家
下列被执行人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已依法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限制高消费。现将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布,敦促所有被执行人七日内到本院主动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欢迎广大公民积极监督、举报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同时,向本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0878-5711500、0878—5712752。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12-2025   微讯科技 生活在楚雄,爱上楚雄网! 滇ICP备12006211号  滇公网安备53230102000101   工商网监532300D000262275   云南省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   楚雄州互联网协会会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