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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楚雄高新区富民庄甸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给予公示。
一、环评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链接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VGwykDRc
(2)纸质版报告请到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区周边的个人及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f3Cp1w9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反馈途径如下:
建设单位: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总,电话18787454574;
环评单位: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玉,电话18206768721,电子邮箱:181399439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06月04日~06月17日。
信息公开单位:楚雄同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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