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元谋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石志荣,中共党员,元谋县元马镇百果社区思源村党支部党员,2025年6月2日10: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周俊龙,中共党员,元谋县元马镇东城社区官能村党支部党员,2025年6月4日20:4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肖建刚,中共党员,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职工,2025年6月6日21:2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元谋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元谋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来源:“清风热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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