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岳希伟、文永红、岳树杰申请执行欧阳莹萍、普兰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岳希伟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欧阳莹萍,女,1996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羊街大村,公民身份号码:53232819960201****。
被执行人:普兰芳,女,1975年08月14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羊街镇羊街村委会羊街大村,公民身份号码:53233119750814****
执行案号:(2024)云2328执1158号。
执行依据:元谋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云2328民初882号调解书。
执行标的:194000元。
悬赏方式: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悬赏方式:至本案执行完毕为止。
注意事项: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予以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78-8214671 19038687579
联系人:牛法官
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
(来源:元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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